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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成立后需要多长时间可以给孩子办理落户问题?详细程序怎

时间:2012-02-25 05:31来源:张礼乔 作者:吾非草木 中国法律网
一般婴儿满月后就应该去上户口 怎样为婴儿申报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 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 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这就是我们常提到给孩子报户口。 “婴儿常住地”一般指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 理出生登记。如果婴儿在其母亲暂住地出生的,可等其母亲回到常 住户口所在地后再申报出生登记。因故超过一个月登记期限的,也 应准予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的出生地婴儿出生登记入户的地方。婴 儿的姓名由父母商定,应尽量动员申报人给婴儿起正式姓名进行登 记,一般不应登孩子的乳名。婴儿的民族应根据父母的民族记载登 记。如果婴儿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可根据父母的意愿,在两种不 同的民族中给婴儿选定其中的一种。 被遗弃婴儿的出生登记,按《条例》第七条规定:“弃婴,由 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的姓名 和民族,可根据收养人和收养机关的意见确定,其出生时间,应根 据婴儿的具体情况而定,并以其收养地为出生地。非婚生婴儿的出 生登记,可根据其母或收养人申报办理出生登记。对不按计划生育 的婴儿,户口登记机关也应予办理出生登记。同时,应对父母进行 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 2003年12月15日17:8 (一)新生婴儿出生落户需提供下列材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签发的《准生证》及《申报出生户口通知单》; 3、母(父)亲的户口簿(卡); 4、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5、属随父落户的需母亲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的《新生婴儿随父落户介绍信》。 (二)补报往年出生婴儿落户需提供下列材料: 1、父(母)新提出书面申请(写明迟报户口的原因); 2、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3、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签发的《准生证》及《申报出生户口通知单》; 4、母(父)亲的户口簿(卡); 5、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6、属随父落户的需母亲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的《新生婴儿随父落户介绍信》。 (三)收养子女申报户口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人提出落户申请; 2、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 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申报出生户口通知单》; 4、收养人的户口簿(卡); 5、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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