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人如何办理领养中国孩子 现在我国唯一合法的外国人收养中国孩子必须由社会福利机构(福利院等)完成,所依据的法规是《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发布)。同时,去年发布的外国人收养中国孩子的新规定将于今年5月1号起生效,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年龄不得小于30岁或大于50岁; (2)体质指数不得高于四十,即不是肥胖症患者,还不能有服用抗忧郁症药物的记录; (3)领养者必须是已婚夫妇,如果是初婚者则必须至少有两年婚龄,而二婚或者三婚的人则务必有五年婚龄,而且夫妇俩的已往婚史中不得有超过两次的离婚记录; (4)领养家庭的财产净值必须在八万美元以上,而包括领养儿童在内,全家人均年收入必须至少一万美元。 可见现在中国政府对外国人收养中国孩子的门槛已越来越高,但同时也可以看到外国人收养中国孩子的情况也已经越来越普遍,随之也会产生许多的问题。 一、收养人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二、需要办理的收养手续 《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一方不能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的,须出具其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如果不能到场的一方是华侨,委托收养书还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门或外交部门授权的机构认证和我驻其居住国使领馆认证。被收养人是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也须亲自到场。第六条规定, 申请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其它有关事项。 收养人申请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一)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第十条规定, 收养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当事人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二)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或调查记录。(三)登记。经审查,凡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凡不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收费标准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一、收养登记费(一)收养申请手续费: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居民、华侨、下同)每件二十元(人民币,下同)。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下同)每件五十元。 (二)收养证工本费:中国公民每件十元。外国人每件二十元。 (三)收养登记调查费;中国公民每件二百二十元。外国人每件七百五十元。 (四)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一百元。户口收费则仅手工本费用。 综上所述,只要领养人符合相关规定,然后到当地计生办开婚育证明,再向所在地民政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领养 你还是打电话问一下相关部门吧。你需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条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