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不能生育,我和丈夫商量后收养了一个女婴,在她刚出生就抱回来,现在已经两岁了。
我们一起给孩子按照我们生的办理了出生证明、户口、独生子女证等,申请时都有双方单位盖章,双方签字。
现在我们离婚,我丈夫说他一直不同意收养孩子,拒绝付抚养费。婚育证明怎么写。
他是现役军人,孩子一直是我在带。看着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shouyang/shouyangfagui_/2012/0218/163255.html。现在他提出的离婚,法院说按照《收养法》,收养关系要在民政局登记才能生效,我们的孩子没有合法手续,不被法律保护,关于印发化妆品用乙醇等3种原料要求的通知。让我一个人抚养孩子。我该怎么办?
[[i]本帖最后由wuyan_sanyuan于2007-5-808:44AM编辑[/i]] 我有不的意见. 从出生证明手续看,双方都是同意抚养这个孩子的,但是不符合收养法,在法律上这个孩子不能认定为是你们的子女,法院不能判决处理,法院判决你或他任何一方独自抚养都不合法,法院判决你们共同抚养也不合法.这个孩子的抚养责任还是归于其亲生父母. 我有不的意见. 从出生证明手续看,双方都是同意抚养这个孩子的,但是不符合收养法,在法律上这个孩子不能认定为是你们的子女,法院不能判决处理,法院判决你或他任何一方独自抚养都不合法,法院判决你们共同抚养也不合法.这个孩子的抚养责任还是归于其亲生父母. 哭! :'(:'(:'(她的亲生父母在她出生的时候已经把孩子给我们收养,现在孩子已经两岁了,他们不会要的,没有办法找到他们送回去,难道因为我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对比一下中国儿童收养中心。孩子要被送到孤儿院的观点其实和法院的观点是一致的,也就是等到我离婚了,我自己个人就具备独自收养的条件,因此孩子还是我个人抚养。 可是我们毕竟共同领养了孩子,而且共同办理了所有的手续,难道就不可能会有其它的司法解释了吗? 并经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是我们犯的一个错误,难道不可以法院强制执行补办收养手续吗? [[i]本帖最后由wuyan_sanyuan于2007-5-811:27AM编辑[/i]] 同意 3楼的观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