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男,43。现场老乡描述,死者去世前一日,在车间上班时就已有冒汗、微弱头晕,但未重视,坚持到下班,下班后也很正常,对于美国人收养中国孩子。大家有说有笑,聊天到晚上10点才睡。但半夜3点突然鼾声如雷,呼吸困难,老乡进行人工呼吸无效,半小时内去世。第二天下午,遗体脸部发肿,两耳处有大块发紫,脖子、手臂等多处大面积发紫。 死者去年7月份进入该佛山三水木门家具厂,此前已从事多年木门油漆喷漆工,进厂前做了体检,没有发现身体异常,家属也说死者平日身体挺好,根本无小病小痛。死者在该木门家具从事喷漆主管。该厂条件挺差,连厂名都没有,外人很难找到,车间卫生、安全设施非常简陋,员工宿舍、食堂全在工厂内部,用隔板简拼而成,工厂所有员工未购买社保,每人只有10元的工伤险。员工全部签订空白合同,先由员工签名,厂方单独填写合同内容并只有一份,全由厂方保管,员工自己都不知合同具体内容。 目前遗体已经在当地殡仪馆保存,费用有工厂承担,但当地110只做体表验尸,得出结论只是猝死,非外伤、非刑事案件,具体死因无法判断。 死者家庭条件非常差,小孩还很小,两个老人也体弱多病。希望能得到厂方尽量多的赔偿,望好心律师能给予帮助,感激不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