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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安全监管局积极组织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学习新修订的《职业病

时间:2012-03-02 22:15来源:一风 作者:我想你是海 中国法律网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并实施,为了更好的做好本市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熟悉、掌握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近日,胶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进行了深入的学习。

《职业病防治法》作为规范职业卫生工作的基本法律,是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必须遵行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职业卫生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职业卫生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突出了职业病的前期预防,陕西晚婚婚假多少天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解决了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完善了职业病防治法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更有利于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标志着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通过这次学习,明确了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安监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监管职责,学会收养法司法解释。在职业病危害申报、诊断、鉴定、监督等各个环节,都赋予了安监部门哪些监督执法权限,明确了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前期预防主体责任职责、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胶州市安全监管局从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重大意义,将以这次学习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加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我市广大劳动者的健康。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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