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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实收养

时间:2012-03-07 02:46来源:凡体可爱 作者:风雨 中国法律网
三年前,我因失恋感到痛苦和失望,决定终身不嫁,于是在网上发布一条信息,要求领养一个没有来历的女孩,并告知了我当时居住的详细地址。一个星期后的一个早上,我开门准备上班去,忽然发现门外一个襁褓,我惊奇地抱回家中打开一看,发现是一个非常健康可爱女婴,一张纸条留言:该孩子是一私生子,看看收养。2009年12月10日出生于上海,取名妮妮。我顿时惊喜交加,觉得这是天意必须认了,为此我辞退了工作。这一切当时都瞒着我在上海做小生意的父母。作为一个未婚女青年带这么个孩子,社会上怎么看我?同时我也不能为了带孩子不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怎么生活?要是将孩子再送出去于心何忍呢?事后一连串的问题不断在脑子里思考。无奈之下,只好跪着求情父母帮助带养,自己又找工作上班了。或许是由小妮妮为我带来的好运,我在单位结识了一名未婚的上海男青年,他人品好,心地善良,去年5月我和他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时也认可了小妮妮并共同抚养至今。现在小妮妮已三岁多了,由于没有户口,不能上幼儿园由于没有确认收养关系,不能上户口,所以上不了幼儿园,请求高人指点迷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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