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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宪瑞:最新济南落户政策

时间:2012-03-07 16:53来源:北京刘德华 作者:微晨之璐 中国法律网

市外人员"

亲属投靠

"

落户

事项名称:

市外人员"

亲属投靠

"

落户

办理机构:

派出所、分局、市局

申报范围: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

3

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看看收养

2

、子女投靠: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无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

1

名未婚、无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在职职工按调动办理)。学习收养

3

、父母投靠: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父母双方或一方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4

、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

、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员,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儿和孤儿。

办理依据: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济政发[2005]32

办理程序:

属申报范围1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我想收养个孩子。派出所所属分局批结;属申报范围

2

3

4

5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所属分局审报,市局批结。

所需资料:

1、符合申报范围第

1

2

3

4

项所需手续:(

1

)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

2

)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婚姻状况的《户籍证明》;(

4

)投靠人(仅限非农业户口)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辞职、辞退、开除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正式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应符合调动、安置类落户条件,由组织、人事、民政或劳动部门办理调动、安置手续);(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②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③再婚夫妻投靠的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证明;④父母双亡证明、祖孙或外祖孙关系证明(仅限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⑤《独生子女证》(仅限独生子女投靠父母)。2

、符合申报范围第

5

项所需手续:(

1

)县(市)区民政局颁发的《收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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