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你们的网站有一个建议,所有的网站都是建立在广告的基础上生存的,律师虽然是一个客户,听说我想领养孤儿。但不是主要的,作为连接广大弱势群体的平台,律师的作用极为突出,你们中国法律网也起到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作用,律师并不一定靠你们取得案源,因此,让律师成为缴费者,目前来说存在一定的问题,收养协议。因为这个平台并没有实际给予律师明显的收益,而其他的一些从事这行较早的网站也一样,因此,律师不应成为中国法律网生存的唯一途径,而应该拓展其他渠道,前几天我上来的时候,发现我的相片和简介还存在,现在上来发现只有名字和简介,相片就不存在了,是不是因为本人对中国法律网的收费会员不感兴趣就得到了这样的后果,我看中国法律网的肚量还是应该向中国法律网与中国法律网学习,他们能生存,你们也一样能。
谢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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