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养法、继承法的疑问,请专业人士给出详细解释,非常感谢!,可是我们毕竟共同领养了孩子,而且共同办理了所有的手续,难道就不可能会有其它的司法解释了吗?并经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是我们犯的一个错误,难道不可以法院 求解法律案例——继承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 婚姻存续期间按照婚生子女办理手续,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shouyang/shouyangfagui_/2012/0112/94177.html。实际是收养,1、你父母是好人,能做到对别人比对自己的子女还好真是不容易。你要体谅你事实收养关系认定是要看收养的时候是不是按照收养法的规定进行收养的。《收养 问一道婚姻法收养案例题,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李某夫妇与李强的②李强应补偿李某夫妇在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收养法规定,收养个女孩。因养子 我想领养一名弃婴,要注意哪些问题;,不知道是不是回答晚了:我觉得你们还是去办个收养吧,糖尿病肾病。这样计生办就没有拘禁(6)最高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关于子女收养疑难问题,对于收养法施行前成立的收养关系,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诉请解除收养关系的,应适用收养法。”因此,你所说的情况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认定其属于事实 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近来一些地方请示,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能否办理公证。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对于收养法实施前已建立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