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孩子的亲生父母会不会以为是无偿收养将孩子要走,这样收养人是不是就一点办法也没有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991年12月29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3次会议通过,1998年11月4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5次会议修订) -------------------------------------------------------------------------------- 第二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三章 收养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广东省收养中心。适用 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 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以上已说得很清楚,一旦你们的收养关系确立,那麽你们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不用担心孩子大后会被亲生父母抱走。但是,办理收养手续时要千万注意,需得送养方夫妇二人均在场,以避免将来孩子的亲生父母以“一方不在场,不同意”等理由另生枝节。 收养证撒 。 收养孩子需要严格的资格审查,具备收养人资格的家庭还要办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手续。不是谁想收养就可以收养的。一切都按法律程序办你的权益才会有保证。 不算 要有正规的文件 证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