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现在在外华人可以收养亲兄弟姐妹的子女?是无条件收养吗?
还想知道新加坡的收养条件和政策。
如果那些政策很难懂的话麻烦给我解释一下,谢谢。。
就是如果说我的小姑(新加坡籍)要收养我的话,要注意哪些方面? 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必须遵守《收养法》的规定,依法办理收养关系。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司法部、民政部1993年11月10日联合发布了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明确了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的 子女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办法明确,凡是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均须遵守 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人夫妻一方为外国人的,在华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也应 当依照本办法办理。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并不得违背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国的法律。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关于收养的程序,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申请。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均由该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收养组织向 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收养人的申请内容应当包括收养人的基本情况、被收养人的对象或者具体姓 名等内容。收养申请和收养人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须经其居住地国公证机构或 者公证人公证。 收养人须提交的文件,必须经其经常居住地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 及我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具体文件包括以下8个方面:①收养申请书; ②出生证明;③婚姻状况证明;④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⑤身份健康 检查证明;⑥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⑦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国主管机关同意其 收养子女的证明;⑧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申请人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 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 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除应当提交规 定的申请书、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 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中国县级以 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2)送养人的条件。送养子女的送养人除应当向中国收养组织提供本人的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被收养人的情况证明外,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①被收养人的生父母( 包括已经离婚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②被 收养人的生父或者生母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应当提交配偶 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及死亡的或者下落不明的配偶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 的声明;③被收养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 送养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和被收养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④被收养人的父母均已死亡,由被收养 人的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 以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⑤由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 应当提交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弃婴、弃儿被遗弃和发现的情况证明以及查找其父 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情况证明;被收养人是孤儿的,应当提交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 宣告死亡证明,以及有抚养孤儿义务的其他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⑥送养残疾 儿童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证明。 (3)审查。中国收养组织接到外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收养组织提交的申请、 报告和有关证明后,认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可以协助收养人寻找收养对 象。 中国收养组织认为送养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应当将送养人和被送养人 的家庭情况报告送交外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收养组织,并告知收养人可以来华收 养子女。外国收养人确定收养对象后,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订 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的,一方因故不能来华办理手续时,可以 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当公证和认证。 (4)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时,收养人和送养人应当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收养人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①中国收养组织签发的收养人可以来华收养子 女的通知书;②本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③收养人与送养人达成的书面协议。 送养人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①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被收养人的照 片;②中国收养组织同意送养人送养子女的文件。 收养登记机关经过审核,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应当自收养登记申请 之日起三日内予以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书。 (5)收养公证。办理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 关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收养公证。办理收养公证时,收养人与送养人应当提供 下列材料:①收养登记证书;②公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公证机关对符合规定 收养条件的,应自收到收养公证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予以公证,并通知中国收养组 织(公证书的格式见收养公证格式)。看看收养。 (6)被收养人离境。被收养人出境前,收养人应当凭收养登记证书和公证 书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出境手续。中国收养组织应 当妥善保管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档案材料。 外国人收养中国子女与送养人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该收养人必须是符合我国《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外国人,不符合条件 的所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2)收养人与送养人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提供收养人的相应背景材料,如 收养人的财产状况、健康状况的证明,有无收养的能力,所在国对收养的法律规 定等,以确保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3)收养关系的成立以公证为标准。未经公证,收养关系不成立。因此, 协议中应当明确公证机关的名称和在什么时间内办理公证。 小孩如何供人收养? 可通过以下安排收养小孩: • 通过政府透过收养部安排,或者 • 通过持牌的非牟利收养机构安排,或者 • 通过亲生父亲或母亲或其他监护人安排(称为直接安排收养)。 **必须有省政府或持牌的机构参与 只有省政府的儿童及家庭发展事务厅,以及在卑诗省持牌的非牟利收养机构才有权处理收养的事情。因此,即使是直接安排收养,即由亲生母亲或父母双方选择收养的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双方,儿童及家庭发展事务厅或持牌的收养机构也必须参与,然后收养的家庭才能接收小孩。 **是否会产生费用? 籍着安排收养小孩而支付或收取款项都属违法。 但对参与收养过程的各方面有关人等,与出生和收养有关的一定费用和开支是允许的,如亲生母亲、持牌的收养机构以及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例如,《收养条例》允许小孩将来的父亲或母亲替其亲生母亲支付一些费用,如医疗服务费、合理的住宿费、顾问费等等。 另外,除非你收养的是儿童及家庭发展事务厅照管的小孩,否则儿童及家庭发展事务厅也会收取进行家庭调查的费用。 **谁可以收养小孩? 凡19岁以上的卑诗省居民都有资格收养。你可以是单身或已婚,男同性恋者或女同性恋者。 **在安排收养小孩时要考虑什么因素? 最重要的是确保被收养小孩受到最好的照顾。决定是否对小孩最有利,要考虑不同的因素,包括: • 小孩的安全; • 小孩在身体和情感方面的需要; • 小孩得到连贯性照顾的重要性; • 小孩与父亲或母亲的积极关系以及作为一名家庭成员的安全地位; • 小孩与亲生父亲或亲生母亲的关系; • 小孩在文化、种族、语言和宗教的遗传; • 小孩的看法,以及 • 延迟作出决定对小孩的影响。 **亲生母亲和收养的父母都会得到有关资料 安排小孩被收养之前,政府官员或收养机构必须知会小孩的亲生父亲或母亲有关收养及可选择的方案。职员也会尽可能搜集更多关于小孩出生家庭的医疗和社会背景,为小孩保留这些资料,然后交给其有希望收养的父母。 **有关方面也会作家庭调查 家庭调查包括教育方面的调查,以及通过家庭探访对有希望收养的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双方作出评估。这个过程可以花上三至九个月的时间。有希望收养的父母会被要求要向其家庭医生索取健康评估报告,并同意有关方面作刑事纪录调查及背景调查。 **如果是直接安排收养又如何? 在直接安排收养的情况下,仍然必须先作收养安排前的评估,然后收养的家庭才能接收小孩(除非收养小孩的父母与其亲生父母是姻亲)。 **如果各方面看来都没问题,小孩就会被安排入住收养家庭 起初六个月,负责收养的工作人员会对小孩作家访。之后,等小孩和收养的父母同住超过六个月后,收养父母便可向法庭申请收养令。 如果是儿童及家庭发展事务厅所安排的收养,其工作人员会代收养父母向法庭申请。如果法庭认为所建议的收养对小孩是最有利的,法庭便会签发收养令。 **小孩的亲生母亲——无论年纪有多大——都必须同意小孩的收养 但她表示同意时小孩必须已经出生了至少10天,那么她的同意才有效。同意必须以适当的书面形式,另外还有其他要求的文件。 **如果小孩的亲生母亲改变主意,[收养案例] [收养法论文]。那又如何? 她可以在小孩出生30天内撤回同意——就算小孩已经被安排收养了。但她的撤回也必须以书面形式,而且在30天完结前交送到收养部或者是收养机构。 **需要得到小孩亲生父亲的同意吗? 一般来说会需要有小孩亲生父亲的同意,但也有例外。除非法庭判定这么做不是对小孩最有利,否则必须向小孩的亲生父亲就所建议的收养发出通知。 **需要得到较年长的小孩的同意吗? 年满12岁或以上的小孩自己必须愿意被收养,而且必须表示同意。年龄界乎7岁到11岁小孩的想法也必须考虑,同时如果小孩思想够成熟的话,便必须就收养的影响向小孩提供辅导。 **《收养法》对原住民小孩表示特别关注。 该 法例坚持在为小孩好处着想时,必须考虑原住民小孩的文化特性。如果小孩是12岁以下,而亲生父亲或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反对,儿童及家庭发展事务厅或持牌的收 养机构会知会小孩的原住民社区,与他们磋商有关收养的计划。根据联邦《印第安人法》,被收养的原住民不会丧失他们在印第安人法或其他法例里面作为印第安人 所拥有的权利或专利。 **小孩的亲生母亲可以选择开放式的收养 如果愿意,小孩的亲生父 母和收养父母可以在选择在收养后保持与双方的联系。在收养令发出之前,双方可以订立协议,决定在收养后小孩的亲生亲属和收养父母之间该有多频密的联系,以 及希望用何种方式继续保持沟通或联系。如果在收养令发出之前没有订立协议,他们可以到“收养后开放关系登记处”登记。有关开放关系及订立开放关系协议的详 情请参考专题“收养登记。 **国际间的收养呢? 海外收养小孩的过程中必须有一个在卑诗省持牌的收养机构参与。和在本地收养小孩一样,国际间的收养也需要进行家庭调查来评估收养父母是否适宜收养小孩。因此,如果你打算从另一个省或国家收养小孩,你就一定要在计划过程的初期知会儿童及家庭发展事务厅或其中一个收养机构。 **你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资料? 可致电1.877.230.0807或到儿童及家庭发展事务厅(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Family Development)网站查看有关收养的内容。 我 们总结一下刚才所讲的。只有政府或卑诗省持牌的收养机构可以处理收养的事情。只要你是19岁以上的卑诗省居民,你便有资格收养。在决定安排收养小孩时要考 虑很多因素,以决定收养是否对小孩最有利。小孩的亲生母亲可以在小孩10天大时同意安排小孩被收养,但她如果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那么她仍可在小孩出生 30天内改变主意。通常得到父亲的同意也是必须的,而较为年长的小孩也可能要表示同意。 拨电查法律(Dial-A-Law©)是一个法律资料库,可以: • 以录音形式在电话收听,以及 • 以书面形式在卑诗省的加拿大律师公会的网站查阅。 欲收听拨电查法律,在低陆平原请致电604.687.4680或在卑诗省其他地区致电1.800.565.5297;欲查阅拨电查法律,请上网到。 拨电查法律资料库记载了律师所预备的关于卑诗省多方面的法律资料。 拨 电查法律由卑诗省倡导法律基金(Law Foundation of British Columbia)拨款筹办,并获得卑诗省的加拿大律师公会(Canadian Bar Association, British Columbia) 赞助。(卑诗省的加拿大律师公会版权所有© 1983-2005) 第一条就是:未成年才可以。16岁还是18岁来着。 ddddddddddd 很麻烦的.还是打电话去民政部门问问吧 你应该直接问你小姑 呵,呵,又是你, 简单来讲: 1。你要很小,最好在12岁以下 2。没有父母 3。收养。领养你的人要和你住一段时间(美国是2年)才能移民 我想你好像是16岁,不大行哦! 可以 当地移名局要同意 收养=做宠物 赶紧打消这个念头,新加坡很没劲的,没有四季的,过去会不适应. 是呀!我就觉的还是国内的好! 你的年龄超了没呢?应该是14岁以下的才可以收养 可以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