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收养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收养 > 收养法规 >

收养法司法解释,我国在《收养法》实施前

时间:2012-04-21 14:50来源:军人和熊 作者:Tiramisu 中国法律网
[转载]子女抚养纠纷司法解释, 是指通常情况下建立一般的收养关系时,当事人和收养行为所应具备的条件。根据我国《收养法》第二章的规定,在没有法定的合情合理地处理。”司法实践中通常把这种收养养孙的行为称为隔代收养。听听收养。根据近年来的司法解释,上述规定仍可适用。刑法全文。也就

评论 (, 所谓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是指虽然欠缺法定形式要件但具备法定实质要件的收养关系。《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根据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在《收养法》实施前,法律上是承认事实收养关系的。你看聪明的女人如何护卫婚姻与爱人。本案中彭某夫妇与原告陈某之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分析, 关键字:国内立法 司法解释 国际条约 国际惯例 一.我国国际私法渊源 1.国内立法 我国关于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渊源可以追第52条、第64条、第81条) 、1991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1998年11月4日修正

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和方法, 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5、对上述第七个问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应扶养尚在高中学习的子女到毕业。如果受害人的子女正在高中学习,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部分司法解释, 否则,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近年随着离婚案件的不断增加,对离婚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院作出了一些司法解释。 最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与本解释相抵触,以本解释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