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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师傅抚养弃婴5年不符收养条件孩子成"黑户"

时间:2012-04-22 08:09来源:觉之即忘 作者:荷塘之冬 中国法律网

李某在幼稚园接小雪放学



2007年5月的一天,在火车站广场,摩的师傅李某在这里捡了一名弃婴并将其抚养至今,却因为妻子年龄未满30周岁不符合办理收养法有关规定,女婴一直没能上户。去年,当妻子年满30周岁,夫妇俩都符合办理收养条件时,妻子却突然病逝。

丧偶的李某现年39岁,按照收养法有关规定,也不符合办理收养手续。现在,女孩已经5岁,因为一直没上到户口,下半年能不能上学,这一难题让李某很纠结。

结婚多年无子女

他在火车站捡回一女婴

5年前,站南路邓家湾34岁村民李某像往常一样在火车站广场拉客,突然看到广场上有很多人围在一起看热闹,他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名仅有半岁的女婴被放在地上,女婴的哭声甚是凄惨。

据李某介绍,虽然自己和妻子结婚多年,但因妻子没有生育能力,所以并无子女,听着女婴的哭声,他顿时起了怜悯之心,他守在女婴旁边很久,一直无人询问理睬。又见女婴似乎有病的样子,他决定将女婴送往医院,待女婴病情好转后将其抱回了家。看看一次性付款 翻译

妻子未满30岁

不符合收养条件

抱回女婴后,妻子和家人都非常高兴。起初,他们还以为女婴的亲生父母会前来认领,孤儿送养与收养。但女婴的父母一直没有出现。

据李某介绍,几个月后他们便给女婴取名为"小雪",李某夫妇俩商量着给小雪上户,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咨询得知办理收养小雪的相关手续,夫妇俩必须均年满30周岁后,虽然李某自己已年满30周岁,但妻子并未满30周岁,于是两人决定一同耐心等候。

妻子30岁了却病逝

单身的他也不符合条件

一晃四年过去了,在去年7月,原本身体过度肥胖的妻子夜里突然病逝。李某告诉记者,由于妻子突然病逝,原本今年小雪能顺理成章的上户,现在却变得不能了。

昨(16)日上午11时,记者跟随李某来到小雪所读的幼稚园等待小雪放学,见到了近6岁的小雪。李某说,女儿小雪下半年就要上小学了,他现在最头痛的事情就是,按照收养法规定,自己必须超过小雪年龄40周岁,而他39岁,新工伤保险条例。小雪近6岁,按照收养法的相关规定两人并不符合条件,女儿小雪因此便上不了户口,担心因此上不了学。

部门声音

按照《收养法》

他的确不符合条件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相关人员。据该科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收养法》有关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而李某的妻子去世,现李某的情况的确又不符合《收养法》的另一有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李某作为收养人应满足这样的条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李某捡到女婴时是34周岁,不符合条件。

小雪能否上户,下半年能不能顺利上学,本报将继续关注。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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