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31周岁的女同胞,户口所在地是江苏,但一直在湖北这边开店,因以前的感情伤害,所以不打算结婚但想领养一个孩子,但听说领养的孩子上户口难,没有户口孩子以后上学也难,所以我想请教一下象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办理领养孩子的手续才能给孩子上户口呢?领养证应该怎么办理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学会2011年最新婚姻法。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领结婚证都需要什么。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学会收养条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你要拨114去询问民政局,反正手续很复杂。 真的 领养孩子最好是去当地福利院,这样领养手续好办些。 在民政局办理领养证,然后去你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就可以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