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5年因为流产一直未生育小孩,在公婆和老公的坚持下于去年11月领养了老公远房亲戚的亲戚家的而刚出生十多天的女婴(对方有一个女孩,想再生个男孩),一直未办理领养手续。可今年2月份发现怀孕了,未领取准生证。现在怎么办?还能领取准生证吗?领养的小孩还能办理领养手续吗,能入户口吗?本人夫妇二人均非农户口,而且不在同一城市,均为集体户口,理论上不允许生二胎。
有谁懂相关法律和政策的人能指导一下该怎么办,如何处理,很着急。 先去领准生证就是 把女孩放到亲戚家先养着 等到生了宝宝 户口报双胞胎 一个早一年上学就是 要托关系办这些事情了 女孩不能不要的 是你们家的福星 怀孕就养,领养放后 找人快办呀不然会被埃罚的,你知道办结婚证件。快办吧,最好在怀孕三个月以前就办好。 先办准生证吧,生小孩之前办好就行。领养手续没办应该还可以再商量,收养。不再领养。 报户口的时候报双胞胎 既然没有弄过任何领养手续,自己怀孕了就生下来,等生下来后再弄领养的事,你家条件怎么样,好的话顶多以后罚钱,如果经济不允许的话,自己在领养孩子上想办法 非法领养的户口很难上的,要到民政局去问问的。孩子的户口没有登记的话,应该还可以领准生证,不过,重庆房产交易税,买的房子要5年之后才能卖。我看那个孩子得送回去了。 不知道 大家说的 是不是有根据。。 我听过 相关报道 说过 亲生的 和 领养的是两回事。 就是自己领养一个然后怀孕生了一个。这个不属于违反国家政策。 不会罚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