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 陈述书 案号:xxxxxxxxxxxxxxx号 案由:申请 申请人:xxxxxxx(公司) 被申请人:东莞市xx贸易有限公司 尊敬的人民法官,人民陪审员: 被申请人具备强制清算条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 一.股东积极参加清算,公司财产状况明确,账目清楚。 1.股东成立了清算组,依法定账簿,办理清算所得税申报和注销税务登记。 2.公司没有实际经营,未形成财务会计报告,但公司银行账户往来账目清楚。 3.公司有多项合法有效的和监事决定,未怠于清算。 4.股东积极参加有关清算诉讼,看看厂房装修合同范本。未逃避清算义务。对于收养。 二.法人代表的违法行为妨害,最新婚姻法全文。证据充分,事实清楚。 1.未依法将公司资产储存于公司银行账户。 2.未会决议,分配剩余资产和注销工商登记。 3.谎称公司继续经营,非法占有公司清算资产。 4.拒不向股东会确认的清算组和会计事务所,提交真实合法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有利于排除妨害公司清算的违法行为,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诚信。 被申请人相关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充分证明以上事实。 盼望人民法院对陈述书给予答复意见! 此致 东莞市xx人民法院 陈述人: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