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一手遮天一房两卖来源:中国法律网() 作者: 时间:2010/11/17 推荐房地产律师: 昨日到湖里投诉台投诉的陈女士觉得自己实在是冤,本来在5月就签好购房合同,并帮助房东把银行11万元的按揭款解押了,但最后不但房子迟迟没有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而且该房子也已经卖给了其他人了。二手房交易税。昨日,湖里工商局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消费者 一套房中介卖两回昨日到湖里投诉台投诉的陈女士觉得自己实在是冤,本来在5月就签好购房合同,并帮助把银行11万元的按揭款解押了,但最后不但房子迟迟没有到自己的名下,唐山物业收费标准。而且该房子也已经卖给了其他人了。昨日,湖里工商局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消费者 一套房卖两回还收中介费 据陈女士介绍,她是委托湖里区南山路的一家振厦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找的房子,5月1日她与房东代理人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了1万元的定金。 5月30日她又帮助房东还清了银行11万元的银行按揭款,并付给中介1500元的中介费。而当时在购房的过程中,陈女士始终未见到房东本人。陈女士说,在5月到8月之间,她一直催着中介要去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中介却多次以房东不愿意过户,或没时间为由,拖延时间。这期间中介始终没有告诉她房子已经在7月份的时候卖给了别人,而且还是该家中介卖的。而她是到房管局查询才知道此事的,事后也是通过派出所才将11万元的解押款讨了回来。她认为中介公司存在欺骗的行为,而且还不肯退还她1500元的中介费。 房产中介 还要起诉拿回70%违约中介费 随后,记者同执法人员来到了该中介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认为他们对此事并没有责任,原因是双方都一直在拖延时间,导致购房手续的办理也在推迟,并且陈女士还在6月份的时候发了律师函要求解除买卖合同,才造成房子交易不成。针对为何房子又另卖他人、中介公司却还一直隐瞒的问题,该负责人则一直避而不谈。该负责人还表示,他还要起诉陈女士讨回剩下的3500元的中介费,原因是在他们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曾明确标注:如果发生违约,获取违约金的一方应按约定的中介费的70%支付给中介。 工商提醒 签订购房合同最好三方都在场 湖里执法人员表示,该中介公司的上关于中介费收取的条款,本身就违反了《合同法》“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的规定,因此该合同是无效的。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房的时候要强化防范房产中介骗局的意识,仔细查看购房合同中的条款,签订合同时最好三方都在场,同时还要牢牢把住房屋交易时的每个环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 丁龙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80-1966 转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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