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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结果有异议应怎么办?

时间:2012-01-11 11:36来源:艾蕾拉 作者:蝴蝶菲拉 中国法律网

    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结果有异议应怎么办?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12/16 推荐交通事故律师土地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对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结果有异议应怎么办?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

      对的检验、鉴定结果有异议应怎么办?

      

       《规定》第44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土地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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