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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6月开始就率调研组赴浙江、安徽、黑龙江、吉林等地

时间:2012-02-02 13:51来源:强升 作者:施德善 中国法律网
土地管理法修改全国调研:征地补偿为重点,9月5日,《土地管理法》修改调研组在贵州召开座谈会。本报记者获悉,《土地管理法》调研组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宋大涵,副组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等率领的调研组,6月开始就率调研组赴浙江、安徽、黑龙江、吉林等地专题调研修订工作。而甘藏春此前亦透露,

贵州省副省长出席《土地管理法》修改调研座谈会,《土地管理法》以保护耕地为目标,确立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制度:一是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法律制度,明确了省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二是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律制度,规定: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关系土地所有权问题,10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堂、市政协副主席曹兴带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深入集宁区,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土地管理法》修改调研贵州座谈会在贵阳举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共8章46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土地管理法修改全国调研:征地补偿为重点,9月5日,《土地管理法》修改调研组在贵州召开座谈会。 本报记者获悉,《土地管理法》调研组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宋大涵,副组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等率领的调研组,6月开始就率调研组赴浙江、安徽、黑龙江、吉林等地专题调研修订工作。 而甘藏春此前亦透露,

土地管理法"北大版"10月上报国务院重点保民生,9月5日下午,《土地管理法》修改调研贵州座谈会在贵阳举行。副省长辛维光主持座谈会。

甘藏春赴贵州调研《土地管理法》修订,9月5日,《土地管理法》修改调研贵州座谈会在筑召开。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贵州副省长辛维光出席座谈会。学会新土地管理法。 座谈会上,

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对集宁区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开,“北京大学已就《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专门组织60多位专家会商并达成部分共识,这些共识加以完善后将于10月上报国务院。”8月17日,北大法学院教授张千帆称。 国土部早在7月下旬就将其《土地管理法》修改稿上交国务院法制办,修改重点主要是完善土地征收。

以制度创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重温《土地管理法》的 ,9月5日,《土地管理法》修改调研贵州座谈会在筑召开。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副省长辛维光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等省直部门向甘藏春一行汇报了我省执行《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家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做法,并结合我省实际,

《土地管理法》修改调研座谈会召开,9月5日~9日,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牵头成立的《土地管理法》修订领导小组的安排,修订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带队,赴贵州省开展《土地管理法》修订调研工作。其间,贵州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会见了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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