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中问题透视,土地纠纷是当前困扰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了更好地调处农村土地纠纷,基层矛盾调处者应练好五种功夫,同时,要经常走村入户宣传土地管理法律知识,把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讲明白,把节约集约用地的道理讲清楚,让群众心里有数。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经济逻辑,“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肩负着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使命,是一个改革工具。”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总裁董建国说,交易所不仅是建立交易平台,另外,为了配合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国土资源部已经成立了专门班子,推进对《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全国人大也已经将其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 新版《土地管理法》年内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管理、经营,可由村集体组织的承包经营。”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农村,当农田向种粮大户集中时,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思考,市人大常委会特邀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专题讲座。可依的局面,使我国的土地管理实现了由过去建设部门管理城市土地、农业部门管理农村土地的多头分散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工作即将收尾,并将在年内审议。目前,“这次《土地管理法》修订的难点主要在农村。”鞠建华表示,“城市这一块,原来规范性的东西也比较多,大家的经验也比较多,城市主要是财产保护的问题以及和《物权法》相结合的问题,相对比较容易解决。”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物权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序流转,规范操作,保障农村土地流转各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流转的主体地位, 市人大举办《土地管理法》专题讲座,4月24日,中韩农村土地改革法制国际研讨会暨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对策研究”开题会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来自中韩两国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中韩两国农用土地立法规制发展”、“中国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的必由之路”、“土地使用率与是否保留私有化”、“中国农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