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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解读

时间:2012-02-17 20:42来源:潇湘 作者:小飞在努力 中国法律网
一、《土地管理法》修改情况简介

《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以来,已进行过三次修改。

第一次是1988年,依据宪法修正案,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允许依法出让土地使用权。对比一下法治

第二次是1998年,主要是调整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中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法律关系,同时对一些内容和细节进行了较多的修改和充实。

第三次是2004年8月28日,其实土地。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人文根据《宪法修正案》第二十条关于"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对《土地管理法》相应条款进行了修改。

二、立法的目的

1、加强土地管理

2、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3、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4、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我国的土地制度

(一)土地所有制度

土地所有制--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占有土地的形式,是土地以及利用土地生产的成果归谁所有、由谁支配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我不知道土地

(二)土地使用制度

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主要表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租赁、转让、外商投资用地以及集体土地的征收或征用、土地承包等方面内容。

1、土地转让制度

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3、土地用途管理制度

四、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一)土地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的土地归属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不存在土地的私人所有权。

1、国家土地所有权

2、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土地使用权

1、国有土地使用权

2、集体土地使用权

(三)土地登记制度

1、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确权登记

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

(四)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的基本依据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1、编制的依据

2、编制的总体要求

3、编制的原则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专业规划的关系

(五)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六、耕地保护

(一)耕地占用补偿制度

(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1、基本农田的范围

2、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3、基本农田保护划定的基本程序

(三)保护土地和节约用地

1、改良土壤和提高地力

2、节约使用土地

3、控制闲置耕地

七、建设用地

(一)建设用地的取得

1、建设用的原则上要作用国有土地

2、建设用地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3、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

(二)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建设

1、国家建设用地征收管理

2、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及例外情况

3、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

4、临时用地

5、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三)使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

1、乡村非农建设用地应遵循的原则

2、乡镇企业用地的特殊规定

3、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规定

4、农村村民建造住宅用地的规定

5、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6、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八、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一)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的主休

2、监督检查的对象

3、监督检查的内容

(二)法律责任

1、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土地的法律责任

2、非法开发、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

3、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法律责任

4、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责任

5、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建住宅的法律责任

6、擅自将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要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地非农业建设的法律责任

7、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的执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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