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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垦土地问题,懂土地法的进来下!!!

时间:2012-02-19 00:47来源:阿媚 作者:于蓝 中国法律网
20年前我爸爸在山边 开了一块荒地,现在村里想一点补偿也不给就把地收回,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我国《土地经营管理法规》规定:不允许擅自撂荒土地,也不允许擅自垦荒,这是针对为了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而言。由于地理环境和人口分布的差异,有的地区在不影响环境的前提下对垦荒是默许的,也是耕地的组成部分。如果是为了公益事业可以收回,其实土地增值税。如果是出于其它目的,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
合法! 村里的土地,无论是荒地还是可耕地都属于村集体所有。东莞市代理商检公司。村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土地开垦并耕种了20年,村集体可以无偿收回土地,并且追溯20年来的土地税和统筹提留等费用。 其实,你耕种20年土地,并且在土地上获得了收益,已经完全可以抵消你开垦土地所付出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村委会无偿收回,也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学会醉酒驾驶。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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