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我们感情之间出现点问题,但我不想离婚,我们有一个五岁的女儿,2011年9月24日他突然对我说我们还是离婚把证办了吧!因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要离婚,而他却说只是不想要离婚证其它东西不变,说了很多的好话,我当时真的是信他的话信到十足,我想的东西也很天真。在离婚时竟然在协议书上照着样版在外面找人打了一份协议书,竟然没有财产纠葛问题,写着女儿归我扶养男方有,连扶养费都没有注明。什么都没有当时我都是听信他说的话,对比一下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tudi/tudifagui/2012/0111/83457.html。事后拿到证后回来才知道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我后来跟他签了一份财产协议书让他两年内给10万元,每个月15号给两千元的扶养费,他也签了字和按手印。但现在问他要钱就不给了,扶养费还说会尽力而为,那我就是没有保障了,他开了间厂还有两辆小车,跟他在一起生活时总是对我说这厂没有赚钱,最近我听别人说他早就有个女人而且对方有个儿子我都怀疑是他的,他现在对女儿也不管不问还说让我从此以不要打扰对方的生活,他只想过好他现有的生活,他拒听电话。我说我会用法律保护我跟女儿的利益,他说你要告就告,请问我还能用法律来维护我的利益吗?谢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