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的二月例会,拟审议《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对此,我们走访了土地管理部门和水集、孙受、南岚等乡镇。从去年五月中旬开始,我们先后赴望城、绕岭、南塑等乡镇及五个村庄,又到农牧局、建委、林业局、社企局,就耕地减少问题进行了一些调查,先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情况 (一)各级领导比较重视,宣传工作已有成效 据农牧局土地管理部门介绍,去年十二月县政府召开了由副乡镇长和房管员参加的贯彻《土地管理法》工作会议之后,各乡镇都召开了专门会议,制定了宣传落实的方法步骤。马连庄乡召开了部分群众大会,在会上放映幻灯片,向群众宣传依法管地的重要意义;南岚乡利用广播和张贴标语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法》,已经做到了家喻户晓。以前一些群众认为"地是俺自己的,只要农业税不少交就行了",现在明确了土地实质上是国家的,土地的管理使用是有"杠杠"的。 土地法贯彻执行时,正是农村整党进入高潮时,各乡镇党委把土地法作为整党文件来学习,要求广大党员以身作则,在学法守法上给群众做出好样子。特别是对党员干部,要求更加严格。孙受乡有两个村的党支部书记没按规定盖新房拆旧房,经过反复做工作,终于拆掉旧房。为此乡党委还发了通报,并对两个支部书记各罚款100元。水集镇党委提出了把贯彻《土地管理法》作为整党工作的突破口,针对该镇本身是县驻地的特殊情况,对许多难点问题逐一排队解决。沽河头一支部委员违反规定多盖了房,镇党委就决定暂不予以登记,并采取措施做工作。 (二)制定实施有效措施,使土地法落到实处 各乡镇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土地法,成立了由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副乡镇长为主和房管员等人组成的土地管理领导小组,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工作,严肃处理了那些乱建乱占的问题。对于说服教育不起作用的,如水集镇有6户、孙受乡2户。南岚乡1户,则进行了强行拆除。 为了不留死角,有的乡镇还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细则。如孙受乡规定:申请盖新房者必须经房管员验收旧房,发准建证,必须有村干部亲自下线丈量新房宅基。南岚乡党委政府对农村建房作了十条规定,其中第四条是:"批准建房后,建房户到乡建筑公司缴纳一定数量的建房施工费,然后由乡建房管理委员会指派建筑队或建房户自行联系有证的建筑队进行施工。施工前必须将施工质量、建筑标准、竣工时间、工程价格双方协商好,并签订合同一式三份,由建房户、建筑队、乡建房管理委员会各执一份,然后建房户将施工费用全部交清,由乡建房管理委员会监督施工。"他们把十条规定在去年八月就下发到各村让群众讨论,群众反映这样的规定好,既能减轻不少额外负担,也有利于整体规划。 二、关于农业耕地连年减少情况 (一)耕地如再照此减少,将影响农业这个基础 我县总面积1570.3平方公里,折合土地亩,下面是其中的耕地连年减少的情况一览表: 年度耕地(亩)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亩) 一九四九.7 一九五二.6 一九五七 一九六二.78 一九八五.7 一九八六.69 从一九四九年到一九八六年农业人口增加了人,耕地减少了亩,平均每年减少亩。 去年五月,县政府确定了七五期间粮田面积稳定在七十万亩,经济作物面积稳定在四十万亩的计划。全县八五年以来共种植幼果树二十二万亩,两三年内果树行间可种植部分经济作物,政府的计划内已包括了这部分经济作物。三年以后,由于树冠增大,行间种植面积也将逐步减少,这就给"七五"的后二年稳定四十万亩经济作物的计划造成了困难。另一方面,五年内国家建设、乡镇企业发展、居民建房等还将占用一部分耕地。因此,七五计划的后二年,农业这个基础将受到一定的冲击。 (二)耕地减少的几个原因 (略) 记录激动时刻,赢取超级大奖!点击链接,和我一起参加"2010:我的世界杯Blog日志"活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