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土地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1928年12月,中国共产党颁布了其历史上第一部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第一部《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 1931年11月,一苏大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是中共党史上第一部以国家名义颁布的土地法 你要哪一个 1947年9-10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宣布“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根据土地改革实践和立法经验,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6月30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年11月,政务院公布了《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列》和《土地改革中对华侨土地财产的处理办法》,对大城市郊区和华侨的土地改革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为了保证国家建设用地,1953年政务院公布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1957年修订)。195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3章(第17条至24条),对土地使用制度作了专门的规定。1956年6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3章规定了入社的农民必须将私有的土地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同时,还规定了“抽出一定数量的土地分给社员种植蔬菜”。争阅土地改革法 在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化后,1975年和197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规定了农村土地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集体所有。1982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古代土地法的内容比较简单,主要是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的立法,目的是维护奴隶制、封建制的土地关系。封建社会末期,土地法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制度的改革。在确立有利于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的土地制度以后,越来越多的内容是关于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和征用等问题。 从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的平均地权到孙中山的“耕者有其田”,近百年来,仁人志士都根据对时代的不同认识对中国数千年的土地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1927年7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目前农民运动的总策略》中明确提出“中国革命已经进入土地革命时期。”我们党的责任是聚集一切革命势力,开展土地革命。1927年,秋收起义后,毛泽东的率领起义部队转战来到井冈山。在井冈山,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部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这个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所有权归政府,使用权以乡为单位,按照人口平均分配给农民使用。1924年4月,红四军颁布了《兴国土地法》,这是在《井冈山土地法》的基础上修改的,主要是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共有土地和地主阶级的土地。”1929年7月,中共闽西第一次党代会根据六大的有关决定和前两部土地法,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 1947年7月17日――9月13日,面对中国革命的形势,中国共产党在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并通过了第一部对各个解放区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并影响中国革命胜利进程的,对此后一段时间内中国土地问题有重大影响的土地法――《土地法大纲》。《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吸收了以往土地革命的实践经验,它比以往(主要指十年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法令显得成熟和完善。它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伺堂、庙字、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乡村中在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债务。”这四项“废除”的范围规定得明确,并且改变了《五四指示》中对某些地主照顾过多的不彻底性。它规定了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归个人所有”,“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关于土地分配办法是“按乡村全部人中,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还规定,由农会征收旧式富农按平分原则所多余的土地财产分给贫苦农民。这是一个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文献,它指明了进一步实行土地改革的方针、道路。 此土地法颁布后,各解放区的土改运动暴风骤雨般掀起,亿万农民迅速投入到波澜壮阔的土地改革大潮中。不到一年的时间,一亿六千万农民,约占全国37%的人口得到土地。土地改革运动为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1947年底上海《密勒氏评论报》的一篇文章中说:“中共采取了两种斗争方式,一是土改,二是军事,决定最后胜负的在于前者不在后者。”美国人韩丁在他的《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中感叹道:“新发布的《土地法大纲》在1946年至于1950年中国内战期间,恰如林肯的《黑奴解放宣言》在1861至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期间的作用。” 希望对你有用 1947年7月17日――9月13日,面对中国革命的形势,中国共产党在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并通过了第一部对各个解放区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并影响中国革命胜利进程的,对此后一段时间内中国土地问题有重大影响的土地法――《土地法大纲》。《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吸收了以往土地革命的实践经验,它比以往(主要指十年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法令显得成熟和完善。它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伺堂、庙字、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乡村中在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债务。”这四项“废除”的范围规定得明确,并且改变了《五四指示》中对某些地主照顾过多的不彻底性。它规定了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归个人所有”,“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关于土地分配办法是“按乡村全部人中,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还规定,由农会征收旧式富农按平分原则所多余的土地财产分给贫苦农民。这是一个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文献,它指明了进一步实行土地改革的方针、道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