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土地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土地 > 土地法规 >

农村土地之所以要流转是出于哪些因素?

时间:2012-03-04 03:33来源:michelle熊熊 作者:苏强 中国法律网
土地是农村的重要资源,土地的流转是农村规模化经营、产业化经营、劳动力转移、切实保证农民利益的需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1. 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 农村土地承包到户后,土地经营比较零散,成片的土地被分割成几块,由各家各户自主经营,致使经济效益比较低下,特别是在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今天,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更是势在必行。 2.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 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形成了新型的农业生产能手,他们对土地的规模化要求更高,从而建成大规模的农产品基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使土地资源向专业大户、种养能手集中,形成连片专业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 3.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力向城市集中,使得各村都产生了部分荒芜闲置的土地,极大的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同时,从事农业生产的种田能手、造林能人、营销大户们又迫切需要更多的土地来拓展经营规模,实现规模化经营。这时就需要一个合适的政策来调整这种供需矛盾。 4.切实保障农民利益的需要。 以往的土地征用、流转政策,存在极大的弊端:不论农民是否愿意,学会道德与法制。政府可强制性征地;农民被征用土地后,无法获得有效补偿等;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被剥夺,地方政府在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时越界的现象较为严重,农民无法真正把握土地流转的话语权,使得基本利益得不到根本保障。 5. 土地流转关系国计民生。 土地流转政策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更是关系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大事,鼓励和发展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能有效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为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基础。土地使用税。 以上是对您问题的简要回答,您还可以参考一下我院的相关研究成果,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1.山合水易新闻:《“土地流转”须配套旅游法规保护农民利益》 2.山合水易杂志:《2006年度“旅游导向的新农村建设”简评 》 3.《农村土地流转的必要性 》 4.《十七届三中全会后的乡村旅游发展研究报告》
土地是农村的重要资源,土地的流转是农村规模化经营、产业化经营、劳动力转移、切实保证农民利益的需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1. 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 农村土地承包到户后,土地经营比较零散,成片的土地被分割成几块,由各家各户自主经营,致使经济效益比较低下,特别是在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今天,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更是势在必行。 2.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 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形成了新型的农业生产能手,他们对土地的规模化要求更高,从而建成大规模的农产品基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使土地资源向专业大户、种养能手集中,形成连片专业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 3.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力向城市集中,使得各村都产生了部分荒芜闲置的土地,极大的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同时,从事农业生产的种田能手、造林能人、营销大户们又迫切需要更多的土地来拓展经营规模,实现规模化经营。这时就需要一个合适的政策来调整这种供需矛盾。 4.切实保障农民利益的需要。 以往的土地征用、流转政策,存在极大的弊端:不论农民是否愿意,政府可强制性征地;农民被征用土地后,无法获得有效补偿等;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被剥夺,地方政府在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时越界的现象较为严重,农民无法真正把握土地流转的话语权,使得基本利益得不到根本保障。 5. 土地流转关系国计民生。 土地流转政策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更是关系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大事,鼓励和发展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能有效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为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