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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的必要性

时间:2012-03-10 13:22来源:阿兵 作者:Yvonne 中国法律网
土地流转这项重大决定获得实施的前提,是首先清晰农民的土地产权,如做不到这一点,所有的改革都无法实现。那么,中央为啥要清晰土地产权呢?毋庸置疑,土地是国家领土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对领土享有主权;具体在一个乡村,农民们在这里生存了几千年,他们当然是土地的主人。全国解放后,国家只是对土地进行了集体统一管理,这次改革的目的等于是将每个农民的那一份土地,在时间、位置、大小上进行了具体的确认而已。这不但合情合理,而且大中城市早就这样做了,比如城里的私人住宅已发放了产权70年的土地所有证、允许自由买卖等。

国家之所以要这样做,是源于过去的教训--因为土地产权不明晰,农村的土地看起来是集体的,农民们种地可以,一旦涉及土地的处置权,就没了任何权利,基层政权的官员们会以土地集体所有的理由,代替农民来行使土地处置的权利。

在农民被土地束缚最严重时,种地成本大增而粮食价格却不上涨,导致农民种地赔钱,可如果他们将土地撂荒,这会受到行政干涉;如果他们外出到城市打工,土地也是甩不掉的沉重包袱--土地会将手伸到几百上千公里之外的城市,向农民工们索要农业税及各种乡村提留款;如果你想把土地无偿转包给他人,不行,谁愿意去干这赔钱生意?如果你横下心把土地无偿交还给村里,那更是不行,因为大家都不种地了,村官们向谁要提留款呢?这真是让人不可思议,自古以来,土地是农业文明的基石,是财产的象征,可是到了今天,土地竟变成了一副枷锁,让农民望而生畏!

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农村土地流转也是农民自己的创造。农村改革30年来,通过两轮土地承包,我省95%的农户承包到了土地,97%的耕地实行了家庭承包经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从"分"的方面来讲,农民在市场的主体地位很脆弱,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不相适应;从"统"的方面来看,集体经济大多变成"空壳",原有的农村服务体系已经不适应,新的服务体系还没有健全,千家万户的小生产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在一些人多地少的地方,人地矛盾日渐突出,而愿意经营土地的农户和工商企业急需土地,扩大经营规模。于是,一些地方的农民自发地通过互换、转包、转让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

实践证明,农村土地流转既缓和了人地矛盾,使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还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一个好办法。中央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热情支持土地流转这一新生事物,并提出:按照完善管理、加强服务的要求,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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