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土地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土地 > 土地法规 >

国家土地管理法,国家第五十五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

时间:2012-04-08 23:47来源:改变你 作者:大明金星 中国法律网
土地管理法, 国家法律层面对城乡土地管理格局的突破。”该消息人士透露,目前中央对下一轮土地改革的原则是“先让农民享有充足的土地用益物权”,即先打破城乡用地使用权的二元格局, 长沙淘房网 ,然后再考虑在土地所有权上进行突破。 “土地管理法系属民法

土地管理法二次修订正进行-小产权房合法化, 第五十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由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国家第五十五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监督检查业务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

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 第三十四条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可以有偿借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种,由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借用者签订借用协议。在借用耕种期内不得在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和种植多年生作物。土地。国家建设需要使用时,必须立即交

(二十一)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昨日,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透露,《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已正式启动,土地征收将是重点。 当前我国土地供需缺口巨大、土地违法形势严峻。甘藏春指出,土地管理面临的问题需要从体制、机制、法制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的解释意见》(国法函[2005]36号)曾经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其成员随土地征收已经全部转为城镇居民,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少量集体土地可以依法征收为国家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