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因小孩落户买了一套60平米小两房,房东到手价90万,最新代理加盟项目。其他的一个点的房东个人所得税(9000元)和一个点的契税(9000元)都由买家来承担,另外两个点的中介费(元)也由我们来承担。当时考虑到自己的承受力,跟中介商量说如果我们到手价93万就买下来,也就是我们只付中介元的中介费,事实上创业项目。当时中介说回去跟经理商量一下应该没问题。所以我们很快就到中介所签了购房居间协议,且中介在没有告知我他跟经理协商结果的前提下,让我跟他签署了一个金额为元的佣金合同,由于当时天色已晚,加上自己对流程又不是特别熟悉,当时很快就签名了。后面回到家才发现佣金合同上是写的元而不是我们当初口头商量好的元。 老实讲如果当时知道不是我们当初商量的价格,当时我是肯定不会买这套房子的,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告中介欺诈买房人呢?而且合同上房子总价的地方他当时有写错,他在涂改正确后我们再签字的,或者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认定这个佣金合同无效呢?谢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