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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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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时间:2011-12-14 11:02来源:嵘嵘乾坤 作者:西路军事 中国法律网

  “货交承运人”的概念

  向承运人交货的贸易术语有三种,它们是:

  FCA(… named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CP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这三种贸易术语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且适用于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相比看婚姻法律咨询。它们均属于象征性交货。

  《通则》对在不同运输方式下的“货交承运人”这一交货条件,作了具体的规定:铁路运输中货物够装满一整车或整集装箱,其实债务人与债权人。以及内河运输和公路运输中在卖方所在地点交货时,卖方有责任把货物装入运输工具。其实最新劳动法。在其他情况下,卖方都是在承运人所在地点交货,只需把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即履行了交货义务。这一规定,对于海上运输来说,明显不同于越过船舷交到船上的船传统方式。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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