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兄弟维权 应注意时效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 时间:2012/01/18 推荐劳动法律师: 连日来,多起农民工反映几年前的工钱一直没有讨回的投诉。对此,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提醒,农民工兄弟应注意,如果所在单位存在涉嫌违反劳动保障法规的行为,应在2年内投诉。 据江夏籍的罗师傅反映,2010年10月连日来,记者接到多起农民工反映几年前的工钱一直没有讨回的投诉。对此,武汉市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提醒,农民工兄弟应注意,如果所在单位存在涉嫌违反劳动保障法规的行为,应在2年内投诉。 据江夏籍的罗师傅反映,2010年10月至12月,他受某装饰公司项目经理周先生邀请,到黄陂盘龙城一工地安装水电管线,完工后领到工钱2000余元,余款1000元没有要回,至今,他仍无法联系到周先生。黄梅籍的冯师傅反映,2008年底,他在武昌中南路某工地做工,1500元工钱一直没要回。 昨日,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就此提醒,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罗师傅和冯师傅等农民工反映的情况,发生时间已隔两年,所以劳动部门不能受理;而对于其他在2年时效范围内的投诉,该支队将积极查处。 另据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的黄强律师介绍,根据《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农民工兄弟在维权时,应注意这些规定。 本文由 整理,更多内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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