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债权债务常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债权 > 债权债务常识 >

人身保险及其分类

时间:2012-02-02 02:31来源:幻盼夏 作者:天空中的飞鸟 中国法律网

    人身保险及其分类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09/13 推荐保险法律师: 人身保险是特殊的保险,它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障对象,当一些特定的事件发生,如身故、伤残、患

    人身保险是特殊的保险,它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障对象,当一些特定的事件发生,如身故、伤残、患病、年老、少儿成长、子女教育、婚嫁生育等,保险公司负责给付一定金额的货币,这就是人身保险的作用。

    与人的寿命和身体有关的风险多种多样:如正值壮年时身故,会使家庭丧失生活费的来源;因疾病或事故丧失工作能力,导致收入锐减甚至丧失;长寿本是件好事,可是如果生活费无着落则感受完全两样。所有这些担忧,都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付出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以换取当自己担忧的事情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保障。

    按照保障范围的区别,可以将人身保险分为三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现在不少寿险公司主要经营的就是以上三个方面的业务。

    (一) 人寿保险种类多

    在整个人身保险业务中,人寿保险占到绝大多数。 债权。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主要的种类。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按照保险事故的不同,人寿保险又有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合险之分。

    死亡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时,保险人才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它是人身保险品种当中产生最早的一个品种。1583年为威廉.吉朋承保的一年期的死亡保险是迄今发现的第一张人寿保险单。严格地说,这张保单属于定期死亡保险,即为客户提供一个特定时期的死亡保障的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定额的保险金鱼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主要指其家属如果期满被保险人仍然生存, 债权。保险合同失效,保险人不负任何赔偿给付责任,所交保费也不退还。若要继续获得保障,必须重新订立保险合同。定期死亡保险只具有保障性质, 债权。不具备储蓄功能,其优点是保费较低,最适合于低收入者投保;可以为劳动者的家庭提供经济保障,万一被保险人中途矢折,其家庭成员可依靠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维持生活;可以为公司或企业的重要人员提供保障,不致于因他们的死亡而造成经营上的困难;可以为出差、旅游等人员提供风险保障。

    死亡保险的另一品种是终身死亡保险,可简称为终身保险或终身寿险。它是一川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即以被保险人的终身为保险期的保险。所以这种保险不存在保险期内死亡赔付的问题,而是任何时期死亡都要赔付。实际上相当于将定期保险的期限无限延长至被保险人残废这种保险的目的在于为被保险人的家属提供可靠的经济保障,一旦被保险人死亡,其家属生活可以确保无虑。与定期保险相比,终身保险的保险费率略偏高,但相对其它保险仍比较低廉。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债权法法条。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