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车祸致残 法官将赔偿款送到家来源: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作者: 时间:2012/02/06 推荐劳动法律师: 法官将赔偿款送到郝家。 “你们不仅及时把我们的案件审结,还走这么远的路把赔偿款送到家里来,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我替弟弟谢谢你们
“你们不仅及时把我们的案件审结,还走这么远的路把赔偿款送到家里来,催款函 。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我替弟弟谢谢你们!”1月12日,郝某的哥哥替郝某领取赔偿款后向法官致谢。 2010年11月14日,杨某下班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该车在人保财险旺苍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由旺苍至广元方向行驶至S202线52公里+580米处与打着雨伞从公路左侧斜着向公路右侧横过公路的郝某碰撞,导致杨某、郝某均受伤、杨某的二轮摩托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杨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郝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郝某即被送往医院,经过多方治疗,虽用去医疗费5万多元但仍未痊愈,经鉴定郝某脑部严重受创为,郝某的妻子丢下14岁的孩离家出走。郝某遂将杨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旺苍县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郝某的处境,经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迅速作出了判决。判决后,郝某的遭遇时时牵动着法官的心,他们多次催促杨某和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1月12日,保险公司支付了5万多元赔偿款后,为保证执行款及时有效用于郝某的治疗,法官立即联系到当地政府、村委及郝某的亲属,将赔偿款送到郝某家中,并嘱咐郝某哥哥好好照顾弟弟,希望郝某早日康复。 本篇文章内容由 整理所得,更多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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