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讨债公司”的规范性文件,最早见于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又联合发文禁止各种以讨债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5年后,国务院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范围,“侦探公司”“私人保镖”等新兴服务行业纷纷出现在新颁布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但追债公司仍在禁止之列。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授侯国云认为,讨债的行为并不违法,但是一旦讨债人采取过激行为,比如暴力伤害、绑架勒索等,就触犯了法律。由于讨债人往往用不正当的手段追债,可能出于维持社会稳定等因素的考虑,工商部门和劳动部门都不承认此等职业,商账追收师的讨债行为必须合法。
你可以问清楚该公司的相关信息,看清楚其经营范围,然后到其注册的工商局问问,这个公司能从事讨债业务吗 在工商注册的就合法 可以委托 关键要看这些公司有没有合法的资质,这可以到工商部门查询。 讨债公司是国家明文规定为非法的组织.请不要找上门去惹麻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