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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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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完毕与西藏自治区国有

时间:2012-02-11 04:28来源:萍丫头 作者:走向辉煌 中国法律网
债权转让应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2009年度内,本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完毕与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签定的《债权转让协议》,实现债务重组收益约6,587万元。(有关情况请查看详细情况见2009年4月18日、2010年1月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公告)。 债权

晚间沪深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公告最新快递,本公司与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签定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以4,900万元回购原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转让给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本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债务。债券市场。(详细情况见2009年4月18日《 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公告)。 2009年12月31日,

金德发展再度易主山东永华接棒重组,2009年12月18日,山东永华与沈阳宏元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受让了沈阳宏元对深圳赛洛因2008年3月3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而产生的置出资产债权。依据该《债权转让协议》,山东永华以深圳赛洛为被告向山东滨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赛洛履行债务。经山东滨州中院调解,

*ST金城:银行与典当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2009年12月16日,五粮液投资公司与宜宾市国资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对于此次涉及到公司大股东宜宾市国资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五粮液投资公司的关联交易,五粮液方面认为,方案能够化解公司子公司五粮液投资公司对中科证券的投资风险。 公司称,

深圳赛洛以股抵债“离场”永华投资“接棒”金德发展,2007年1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一份,约定:甲公司将已为法院生效判决书确认的其对丙公司享有的500万元债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所有的某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对价过户给甲公司。双方签订该协议后,甲公司公司未向丙公司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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