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债权人行使”这句话,理解:次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行使对债务人的抗辩权。例子: 债权。A是债权人,B是债务人,C是次债务人。如果C对B有抗辩权,那么C可以直接向A行使。比如C和B 第一债权人与第二次债权人和第三债权人的区分和意思都是什么,承兑前汇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即出票人要对汇票负责承兑后汇票的主债务人是承兑人出票人通常是出口商,受票人即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或出口商指定的银行, 民法中讲到,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这是指的合同法中债的保全中的代位权行使中的问题。想知道债权债务文书。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其可以对于代位权人行使其原来的债务中所具有的抗辩权。 债权人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1.A(债务人)欠B(债权人)人民币1万元,C(次债务人)欠A人民币5万元; 2.B与A,A与C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 3.A不向B履行还款1万元的义务, 什么叫同一次债务人?多个债权人的代为权诉讼,法院需要合并,问题补充: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为什么要提供担保 法院的最终判决未出,一切皆未明。无担保采取保全措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