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保证人的抗辩权与追偿权_东奥会计, 简言之, 债权。即票据债务人依法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对于债权人 债务人。票据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享有的,因法定事由而可以对抗持票人,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权利。 保证人放弃抗辩权后的追偿权探析_东方法眼, (1)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法制手抄报。如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保证人仍有权抗辩,因其保证责任并未免除。(①不管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都 ★论我国民事担保中的保证人抗辩权[3]-法学论文-无忧考网, 正是由于债务人存在行使抗辩权. 一、两大法系的比较法考察(一) 在德国,债务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所有其. 对于 债务人抗辩权论文:论债权让与中对债务人抗辩权和抵销权的限制 - , 保证人先后享有两项重要权利:一是抗辩权,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二是追偿权,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 票据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法律常识-法邦网, 保证合同是单务、无偿的合同,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所享有的只是抗辩权或其他防御性的权利。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 1、基于一般债务人的地位应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