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款至还款日期无法偿还,就请担保人担保,债权人在担保人刚刚担保的1月后,未向债务人讨要过债务,直接向担保人来讨要。而担保人并无能力立即偿还债务,担保人带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债务人也表示宽限时间能偿还债务,但债权人就是不予理会直接找到法院找担保人来承担债务。请问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如有多种情况请说明,求详细) 看时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与主债务并无连带关系的保证债务。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当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先为执行并且无效果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时,事实上债权融资。保证人有权拒绝,这种权利称为先诉抗辩权。 连带保证 是在债务到期后不管债务人还是保证人债权人可以随便要其还。 你看看自己属于哪种状况。 你好!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纵横法律网 张海律师 法院判决看证据情况 纵横法律网 王俊律师 如果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可能会支持债权人的请求。担保人支付价款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询专业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担保人求偿,只要债务期限到期,那么法院会判强制执行,可以拍卖债务人的房产,车子等有价物来赔偿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拍卖担保人的财产,因拍卖行为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由被担保人承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