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可行使撤销权吗?,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 击水律师事务所 潘强 王廷海 破产撤销权研究,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首次通过指导债权人运用撤销权诉讼确认该转让行为无效后,经过多方协调达成执行方案,一举将两年多的10件积案执结,赢得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光通电(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法定代表人涉嫌合同诈骗被逮捕而停止经营, 虎丘法院首次运用撤销权诉讼一举执结10件积案,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实现的不当行使,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的行为将会危害自身的债权实现时,可以行使法定的撤销权,以保障合同中约定的合法权益。 例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的行为将会( )时, 撤销权和代位权,◎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的下列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有( )。 本题考核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条件。《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ST方源”公布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下称:东莞建行)认为此举削弱了麦校勋的偿债能力(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向东莞建行借款3850万元到期未还,且麦校勋也未履行保证担保责任),故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赠与行为。 破产撤销权的若干问题探讨,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三)特别规定 自破产程序终结后两年内,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或针对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效行为追回财产,用于对全体债权人分配。在此期间后,追回的财产只用于追回财产的债权人的个别清偿。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