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货款300万(含增值税),由于乙经营困难,现重组达成如下协议:乙偿还一批产品和一台设备。该产品成本8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100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而设备原价150万,计提折旧40万,公允价值90万,已计提减值准备10万。甲乙适用税率17%。甲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100万,不考虑其他税费,甲公司债务重组对损益带来的影响为多少。
答案是7
会计分录是
借: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
固定资产 90
坏账准备 100
贷:应收账款 300
资产减值损失 7
我有两个疑问,一是本题中如果产品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不都是100,那怎么办? 而是资产减值损失在贷方是什么意思?
还有一个问题,计税价格为100万是什么意思,学习可转换债券。既然100万是计税的,那不是说明包括税了吗,为什么还有17万的进项税 看准则是这样规定的: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上述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一、一般来说,债务重组是债权人让步,即使有物品收回,通常也会有损失,如果没有计提减值准备的就把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 举例比如: 借:固定资产 90 借: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10 贷:应收账款 100 二、如果已经计提坏账准备,且计提的坏账准备是30万 1、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30 贷:坏账准备 30 该期资产减值损失已经转入本年利润,应无余额 2、对债务重组时真正形成的让步损失(以上是100-90万)要减去已经计提的减值损失(30万),如果不足以抵减的,应按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20万)。 借:固定资产 90 借:坏账准备 30 贷:应收账款 1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20 如果不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只能贷记营业外收入,意味着应债务重组而债权人还能获得收入是不恰当的,违背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所以此时贷记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是恰当的。 三、如果已经计提坏账准备,且计提的坏账准备是5万 1、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5 贷:坏账准备 5 该期资产减值损失已经转入本年利润,应无余额 2、对债务重组时真正形成的让步损失(以上是100-90万)要减去已经计提的减值损失(5万),贷方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借:固定资产 90 借:坏账准备 5 借: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5 贷:应收账款 100 对于增值税,为什么是100万,主要是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所谓的计税价格一定是不包括增值税的。而像其他税种比如消费税,它是价内税,是不同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