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债权债务常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债权 > 债权债务常识 >

感情破裂,如何用法律诉讼追偿女友骗去的钱?请专业人士教我如何

时间:2012-03-07 20:09来源:蓝月 作者:徐均生 中国法律网
我现年26,她现年30,因家庭关系相互认识并网恋,认识已有一年零四个月,我曾在外省外资公司上班,她在本市做旅游生意,07年通过上网、电话生爱摹之情,中途放假曾回本市三次,每次约呆一起一周时间 异地相恋期间,她曾向我借款,说是做生意垫款,至今未还(我找别人借款的让她周转一周后已归还,还有我自己一分未还,07年回乡探亲期间买了一部近3000元手机给她,购机保修我的签名单据在我处;另给她交付了一年的房租近4000元,但无书面凭据,房东可能会作证,今年4月份回市后与她同居了半年,期间为她开销近元,此无凭证只能丢了,所以目前想用法律手段追回+手机3000+房租2000)。因当时处热恋期间,借款都以短信确认,但存有银行电汇款单凭证。今年四月初,我辞掉外省工作,回本市同做旅游生意,但彼此不在同一公司,各干各的,此期间同居一室,前期关系相处不错,但因女方只知道索求,不知付出,生活、房租一切开销由我承担,生意场上资金吃紧,但女方之前借出部分不仅不还还恶语挖苦,我不知道 债权。吵架时喜欢以她付出过感情跟我同居了为由,之前借款一分不还,家人调解也无用!10月份我已搬出单住,解除了同居关系 问题是:算上借款在她身上花费4.5W,除去已还1.5W还有多元,其中1W平时开销没有凭证就算我丢了,现只想收回女方曾借的现款(手机跟房租视情况而定看能否收回部分),的借款有银行电汇单、借款时短信纪录和吵架时手机录音(承认借款,但已付出过感情且已同居为由拒绝还款)有银行电汇单的元在10月25逼着她补了借条(内容:今借到甲方**人民币整,借款期限一年,截止还款时间2009年10月25日24点)借此想再托一年,但我想用汇款时间论证她说的期限一年早已过了,不应再等到明年这时候还,她现就抓着时间还没到又托,这样的情形能否以法律形式诉讼追回借款?请法律专业人士指点!如果可以诉讼,可以用感情诈骗为由起诉吗?(因当初找我借款理由说是要垫款做生间是谎言,估计她也拿不出证据,因此我想在诉状上加上在我不知情欺骗了我,说的越重越好) 而且她现在哪家公司?到底是否还在做旅游生意,也没向我透露半点信息,根本没办法摸清,想知道 债权。据观查她好像根本就没上什么班,嘴上说是请的人她自己休息,而且她现跟我关系恶化后好像又勾达上另一单位的男滴了,真她妈窝戳,现在除了她回到租房地时能找到她外,其它时候根本不见踪影,昨天去她租房处找地下110讨债,她直接跑进派出所后撒泼不出来,拿她也没整,倒头来民警还认为我作为男人太小气了欺负她搞的我被动,现在她人也不回租房了,估计趁哪天不备要搬出那个住房了,到时真就找不到她人了,想尽快起诉,以法律方式追偿,但又怕捉鸡不成失把米,她一光人执行不了,想申请财产保全,这些费用可否由被告承担,要有哪位好心律师帮我起草个大概诉状书,就太感激了! 200分送上。。。
1 劝楼主一句,可要回,其他的你有难度,劝你放弃; 2在民法上称为债权,并且你有凭证在手,此债权合法有效,主张会被法院支持;胜诉95%。 3 手机,属赠予行为,如果你想要回钱那是不可能的,如果想要回手机,可在诉讼中一并写明,法院可能会支持; 4 房费,虽是你交的,但同时你也居住了,假如我是女方我会说:“房是男方租的,我只是借住”。你如何应对?!所以此种情况很难要回此笔费用; 5 解决办法: 1)提起诉讼,并要求支付欠款、返还手机,(理由见留言) 2 房费你可与其录音:内容指向, 债权。为其垫付款项,并且承租人是你GF的名字。这样法院会酌情定夺是否返还; 3)出示上述各项证据及证人名单。
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诈骗,可以报案,但是如果没有,也没有欠条之类确实很难主张
这事也不小.网上说不清楚 建议去当地律师事物所进行详细咨询. 有借条的是肯定能追回来的. 然后手机和房租那些我想应该是付诸东流了。 法律也帮不了你. 吃一堑,长一智. 总之尽快去当地律师事物所咨询.
这个几乎不可能,除非你有财产公证!
你要起诉对方的话,首先必须得有证据证明对方花你的钱的性质属借款,否则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
男人大度点得了 说实话 我觉得这钱也不多 不值得诉诸法律 有点掉价
有借条的可按内容诉讼要求返还,具体情况可考虑我的文章。
去找律师 倒塌 到这里问的清楚吗?
不大好办,通过正常法律手段很难追回.坏主意就是找小哥要,花点钱.好主意就是认倒霉.
财产保全费用是由原告先预付,《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缴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所以,你申请财产保全需要预交(*1%=147元)。案件审理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包括申请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起诉的案由只能是借款合同纠纷,不可能是“感情诈骗”。 有借条的没有约定利息可以按照自然人借款合同处理。《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所以,如果不能举证证明你们有约定利息,是不能请求支付利息的。 手机和房租应该会被认定为赠与,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不可能拿回。
1,申请保全可以在起诉书中写明要求被告承担保全费用,但你要提供不动产来承担如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如果借条中涉及利息这一方面,就按照借条执行,如果没有写明那可以要求按同期银行利息来给你算借款利息。 3,她欠别人的钱要另案处理。(跟你没有关系) 4,尽可能的多搜集证据。 在这上面给你说不清楚,还是建议你去当地的律师事物所咨询。那样可以帮你维护你的权益不受损害。
你要有她给你的借条才行得通。负责就免谈。这就叫周瑜打黄盖。。没地方说理。。。兄台还是保重吧,追回失去的时间不如去用来做点别的。
行了,就当花钱买教训了!像你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起了!我劝你还是自认倒霉吧!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