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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假捐案:对中国慈善捐赠法制化的思考

时间:2012-04-01 18:12来源:能量 作者:久久购 中国法律网
案情简介:“从现在起,每喝一瓶农夫山泉,你就为孩子们的渴望捐出了一分钱。到2008年,阳光工程将为20万孩子带来运动的快乐。”这是农夫山泉于2002年在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一些电视台反复播放的广告片。广告的意思简单明了,农夫山泉的阳光工程正式于2002年启动,活动至2008年结束。内容为消费者每买农夫山泉一瓶水,即为贫困地区孩子捐出一分钱。8月11日,民政部主管的《公益时报》在头版刊登《农夫山泉“一分钱”捐赠受质疑》一文,最新的婚姻法。将一则七年前的公益广告,以及背后“究竟是该公募1500万元还是500万元”摆上台面,要求企业面向公众算笔良心账。紧接着,《公益时报》的主办方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宣布,农夫山泉因在“一分钱公益”事件中有“欺诈”之嫌,被挡在2009年第五届优秀企业公民评选的大门之外。2006年,农夫山泉在央视投放广告, 债权。其中“农夫山泉,喝一瓶水捐一分钱”的广告语被消费者熟记,并由此引发了公众对“喝水助学”的关注热情。但事后,农夫山泉是否真如广告所言,当消费者每喝完一瓶农夫山泉,就为水源地的贫困孩子捐出一分钱?对这个问题的质疑成为“假捐”舆论风波中的导火索。《公益时报》质疑,如履行“一分钱”公益的承诺,以农夫山泉每年15亿瓶到20亿瓶的市场销售量计算,该企业每年至少有1500万元捐赠给“阳光工程”助学基金;同时,依照企业之前公布的计划:“一分钱”项目应由2001年延续到2008年。而实际上能查到的公开现金捐赠只有2006年捐赠的500万元,这与最初承诺的不符。一周之后,农夫山泉高调反击,以“恶意诋毁”为由索赔500万元,把公益时报社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告上法庭,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将于今年10月22日开庭审理这场名誉权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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