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因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该企业的债权人之一甲公司因追索150万货款而在一个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中;该企业欠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200万,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的一套进出口成套设备作抵押,该套设备现值800万元。在破产宣告时可独立支配财产3500万,包括抵押的设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专利转让费300 万。
现就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如申请破产,应由何地人民法院受理?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甲公司与该企业之间尚未审结的追索贷款之诉应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对于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zhaiquan/zhaiquanzhaiwuchangshi/2012/0308/195112.html。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3)工商银行的1200万元贷款应如何处理?
(4)企业的破产财产为多少?
(5)如企业欠职工工资100万,税款500万,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甲、乙两人,各有债权1200万和1600万,应如何分配破产财产? 0--0 vd jkjyufivg 企业的破产财产是3500万元 工商银行的1200万元贷款,可以用该套设备现值800万元来偿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