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0年1月14日,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开始起算,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多了,目前徐州强盛城市煤气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已接近尾声;但从贾汪区法院指定认可的重整人重整方案来看,这一方案将导致债权人2.8亿元债权化为乌有。 徐州强盛公司占地面积500余亩,厂房面积平方米。具有年生产一级冶金焦60万吨,焦油3万吨,硫胺8000吨,粗笨8000吨,煤气2.7亿立方的一流生产线、还有200万吨捣鼓焦的项目,只评估2.09亿元。而该案投资人徐州观茂焦化有限公司只占地面积315亩,年产一级冶金焦60万吨,焦油2.45万吨,硫胺6600吨粗笨6600吨,煤气1亿立方的生产线,却评估价值9.84亿元。 徐州强盛公司资产比同等规模的徐州观茂焦化有限公司资产缩水竟达7亿元左右,并且从重整计划草案(附图)的内容来看,清偿比例还不到20%,这样的重整方案极大地损害了占破产债权额三分之二以上大债权人利益。并且重整计划文字表述误导债权人,有造假之嫌,在表决方案时出资人组实际没有一人,而最终怎么会有4人出现在重整计划方案中,并且最关键的应收债权到底是多少?重整方案中居然没有明确,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更让人不可理喻的是,在企业法人在没有丧失清偿能力的时候法院就迫不及待地裁定破产重整,并且债权人提出和解,法院竟然无视法律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申请人有权撤诉,贾汪区法院竟然也不支持撤诉。 借款起诉书。更让人气愤的是,管理人独断专行根本不与债权人协商任何事情,就与贾汪区法院私下定夺重整计划方案。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负责本案李加光组长却突然辞职了,并且贾汪区法院没有通知债权人,在此猜测是不是李加光组长不愿意做违背良心的事情才被强行更换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是本案拖了12个月还多,居然还没有申报完,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贾汪区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但是贾汪区法院未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贾汪区法院指定的江苏银行是否合法?债权人主席有权利主持债权人会议。江苏银行是主席为什么组织债权人会议贾汪区法院不认可? 根据我国破产法中规定、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有权向贾汪区法院申请重整。贾汪区法院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予以公告。多少金额构成诈骗罪。贾汪区法院根本没有让债务人自己重整。而是暗箱操作让有背景的企业强行接管,法律上就没有托管一词。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根据大彭事务所的评估报告4.88亿元,审核减后还有2.09亿元,其中2.8亿元不知去向,徐州观茂焦化有限公司的出资3亿元就想收购徐州强盛煤气有限公司的4.88亿元的资产。徐州强盛煤气有限公司应收债款8仟多万元现在不知收有多少,没有公布给债权人,去向不明。 为盼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债权人一直以来配合政府与管理人的工作,并且要求政府、贾汪区法院和管理人严格按照破产重整法律程序履行破产重整计划,更正其非法重整第二次竞标错误行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政府、法院、管理人认可的重整方案,将造成债权人的合法债权血本无归,已经致使许多家庭不能正常生活,有的为此负出了生命,造成相关债权人家破人亡,债权人公司也因此负债累累,已濒临破产。现在强烈要求法院、管理人重整企业如果不能清偿一定比例的债权,重整计划方案又没有通过。根据2011年1月5号的会议内容、第6.14《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强盛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贾汪区法院经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强盛破产。管理人应该面向社会公布企业破产拍卖的公告,否则债权人情愿破产拍卖,也不会让一些人的阴谋得逞。 贾汪区法院指派的破产管理人尽然是个"间谍机构" 我们是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徐州强盛城市煤气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自从2010年1月14日,贾汪区法院裁定其破产重整开始起算,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多了,目前破产重整已接近尾声;众所周知,破产管理人本就是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对债务人重整后再经营及其合法偿还债务的监督智能,属于我方债权人法律意义上维权的信任者和保障者,而令人咂舌的是,从贾汪区法院指定认可的管理人与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都是徐州观茂焦化有限公司安排的,尽然是一个居心不良的"间谍机构"专挖自方墙角,其提出的重整方案将导致我们债权人2.8亿元债权化为乌有,这毁灭性地损害了三分之二以上大债权人利益。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个间谍机构是怎么步步为营诡心巧设的谋取我们债权人的巨额债务。想知道 债权。 第一,装好人在法律和现实中骗取得我们的信任。使我们极力配合政府与管理人破产重整工作,盼望大家皆破茧重来的局面。 第二,充当名角,由贾汪区委、区政府和贾汪区法院亲自指派为专门对强盛破产重整的机构。 第三,靠着光艳的政府指派头衔,与法院沆瀣一气,无赖的延长破产申请,长达一年之久,无视法律的存在把大小债权人分开表决、会议直到下午13:30分两次还无法过半,约有200多公、检、法人员监视着80多名债权人连去厕所都有人监视,也不让出去吃饭,有人抗议还被几人拉出去打的叫救命,贾汪区法院无情的拒绝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和解计划,贾汪区法院无法无天地撤换了正义的管理官员。 第四,秘密联络勾结收购公司,暗箱操作让有背景企业强行接管,暗地里达成共识低价贱卖贱买,变相夺取本属我们债权人的强盛公司资产。 第五,露出狰狞真实面目,故意聘请评估机构随意进行资产的评估减值,通过搞一下资产大面积的减值不减量的所谓潜亏,虚构应付账款、出伪证、作假鉴定、夸大死账损失,任意消除应收账款等手段,极不正常的大幅度降低出售价格,使债务人、债权人的财产受到了极大地损失。就这样一步步的打着调节监督双方债务赔付的旗帜,以法院指派机构身份,做着虚构事实暗地勾结、贱卖几亿资产的罪恶事情。 其次,我们要提供几个事实与证据给上级政府和广大网民,让这样的与民做对的间谍机构从此绝迹。同样的生产面积同规模的生产线同等级的生产力,评估破产企业强盛资产仅2.09亿,而收购企业徐州观茂焦化有限公司却达9.84亿,那请问贾汪区法院和管理人:你们根据什么评估使同等规模公司资产缩水尽达7亿元之多?即使根据大彭事务所的评估报告4.88亿元,审核减后还有2.09亿元,那么请问其中2.8亿元哪去了?其实明眼人都清楚,徐州观茂焦化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就想收购强盛的4.88亿元的资产,与贾汪区法院勾结使其想办法把固定资产核减到3亿元以内好让徐州观茂焦化有限公司的收购。由此才会发生这一幕幕丑陋的事件。 再次,重整计划文字表述误导债权人,有造假之嫌。重整中清偿比例分成大小债权两种、小债权清偿比例70%,大债权还不到20%,特别是建筑工程款连工人工资都拿不到、还要三年才还清,明显违反法律侵害我们债权人的利益。而表决方案时出资方实际没有一人参加,怎么会有4人参加表决?贾汪区法院和管理人意欲何为?法律规定,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而李加光组长因不愿意狼狈为奸就被强行更换,看着 债权担保 。而对债权人一直隐瞒事实真相。 现如今我们的合法债权血本无归,许多家庭不能正常生活,有的为此付出了生命,造成相关债权人家破人亡,公司也因此负债累累,濒临破产,我们要借各网民的支持与力量,在舆论尖子口上让"间谍机构"的裁定终止,哪怕宣告强盛破产,我们情愿破产拍卖,也不会让一些人的阴谋得逞。 这样打着护民保民的潜伏在人民群众利益中的"间谍机构"不知还有多少,但只要我们广大群众愤起抗击见一个灭一个,明天会更好的。 以下是债权人名单: 徐州广发商贸有限公司、徐州华宸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无锡新丰公共型保税仓储有限公司、上海沛祺贸易有限公司、中煤建设开发总公司微山洗煤厂、无锡新丰金属物流有限公司、杭州金灿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天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郑州东方窑业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帝武建设有限公司、张家港风驰物资有限公司徐州汉森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丹阳市云龙燃料有限公司、徐州XX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江苏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微山县锦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南通山江能源物资有限公司、河南省宝丰县豫西洗煤有限公司 山东豪能工贸有限公司、徐州海恒煤炭化工有限公司、无锡市许氏化机设备有限公司、微山耀源经贸有限公司、无锡源集贸易有限公司、无锡宏蔚炉料有限公司、滕州市新鹏煤业有限公司、微山县祥龙工贸有限公司、无锡普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滕州鲁成商贸有限公司等债权单位 希望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和关注!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