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9日上午,在金山剧院召开的闽发证券第三次债权人大会,高票通过了第三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相关决议。此次闽发证券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将达到63%,破产债权清偿率位居全国同类案件前列。至此,这桩轰动全国的破产清算案即将圆满终结。 破产清算 困难重重 闽发证券破产案是迄今为止福建省审判规模最大的民商事案件,案件难度高,社会影响大。 2008年7月18日,福州市中院裁定受理了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并于同年9月指定闽发证券清算组担任破产管理人,依法开展破产清算工作。2009年10月28日,福州中院宣告闽发证券破产。 截至今年11月15日,听听 债权。破产管理人共受理债权申报202家,取回权申请35笔,债权确认金额为113亿多元。 闽发证券破产财产分布极广,破产清算工作共涉及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87个地级市。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违规操作,账目混乱不实,将很多资产登记在壳公司或他人名下,因此清查资产的工作量大,资产确权难度大。 共2页12下一页
由于闽发证券的证券资产超过总资产的80%,其处置的成功与否对债权人利益的维护至关重要。破产管理人在法官的指导下,通过提起确权诉讼的方式进行证券资产确权,其中涉及资金账户83个,证券账户1200多个。为防止资产流失,管理人申请福州中院对大多数证券资产实施财产保全措施。经过与相关部门的大量沟通协商,管理人经科学决策,于市场价格反弹时的阶段性高点对这些证券资产实施抛售,使得债权的清偿比例大幅提升。 破产清算程序 有望终结 通过各方的不懈努力,闽发证券破产案顺利完成了破产债权和取回权申请的审查工作,破产财产清理、处置等其他各项工作进展快速。 9日上午,170户债权人代表到会,代表的债权总额达到110亿多元,占到了债权人的多数。他们高票通过了《闽发证券第三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议案。该分配方案执行完毕后,闽发证券总额为73亿多元的破产财产,在扣除有财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款、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优先清偿职工债权后,债权转让协议文本。普通债权清偿率将达到63%。 据介绍,破产管理人将在第三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后,依法申请福州中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在破产程序终结后按照后续工作的安排方案继续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福州晚报记者陈鸿星榕法/文陈建国/摄) 共2页12上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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