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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档:和讯与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合建中国债券网的备忘录1998.9

时间:2012-04-12 20:13来源:晴宁 作者:咏梅 中国法律网

关于合作建设中国债券信息网的备忘录

甲方: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共同促进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确保债券信息能够得到更加广泛和高效的利用,甲、乙双方就建立长期的紧密合作关系问题,达成一致共识,双方认为应本着"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合作开发建设、共同运营管理中国债券信息网(CHINABOND),使其成为中国最具权威性、准确性、统一性和时效性的债券市场信息发布系统,力争在创造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双方同意在未来适当的时候,就组织模式、运作方式等具体事宜,遵照上述原则进行具体磋商。前期的合作开发建设工作,将按照下列方案进行。

一、项目名称:

中国债券信息网(CHINABOND)(一期)的建设。

二、项目组织:

(1)双方共同组建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甲方吴方伟、张世杰、罗志云。

乙方孙小凡、郑德禄、柳明。

(2)双方分别组建项目实施小组。

甲方项目实施小组技术负责人张世杰,业务负责人罗志云。

乙方项目实施小组技术负责人郑德禄,业务负责人柳明。

三、项目内容:

债券品种、债市结构、政策法规、结算信息、托管信息、意向信息、报刊文摘、新闻公告、债权保全、债市分析、国际债券、数据统计等各项静态信息或动态信息。(详见CHINABOND业务设计需求书)

四、甲乙双方项目任务划分:

甲方:

(1)制定《CHINABOND业务设计需求书》。

(2)根据乙方提交的《系统硬件和通讯环境方案》准备CHINABOND控制平台。

(3)信息采集。

(4)CHINABOND应用系统主页设计。

(5)CHINABOND应用系统运行监控与信息维护。

乙方:

(1)根据《CHINABOND业务设计需求书》,进行CHINABOND应用系统网络与设备平台定义,制定《系统硬件和通讯环境方案》。

(2)根据《CHINABOND业务设计需求书》,进行CHINABOND应用系统软件设计,制定《系统应用软件结构设计书》。

(3)《系统硬件和通讯环境方案》,进行CHINABOND开发平台集成。

(4)CHINABOND应用系统软件开发。

(5)CHINABOND应用系统运行平台集成。

(6)CHINABOND应用系统测试和完善。

(7)CHINABOND应用系统主页制作。

(8)CHINABOND应用系统运行维护。

(9)制定《CHINABOND系统上线维护条例》和《CHINABOND系统操作规范与指南》

(10)甲方系统管理员和业务操作人员的上线培训工作。

五、甲乙双方责任:

在确保完成第四项所规定的双方任务前题下:

1.甲方有责任就乙方所制定的CHINABOND应用系统的设备平台定义、软件设计方案提出完善和更改建议和意见。看看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zhaiquan/zhaiquanzhaiwuchangshi/2012/0203/134011.html

2.乙方有责任就甲方所制定的CHINABOND应用系统的需求分析提出更改和完善建议。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项目小组有责任定期向各自领导小组成员汇报项目进展状况并就所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对方。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项目开发组在完成阶段性任务的同时,有责任向项目领导小组提交测试报告。

5.在CHINABOND系统运行过程中,在没有实体承担系统运行维护任务期间,甲乙双方项目领导小组有责任承担各自所负责的业务的管理和监督任务,同时,对对方所承担的业务有监督和通报的责任。

6.在CHINABOND系统运行过程中,甲方对系统所提供的信息的权威、准确、合理与合法性负责。

7.在CHINABOND系统运行过程中,乙方对系统运行的安全与可靠性负责,并有责任将系统信息加工成适宜于网络发布的形式,但不能更改信息内容。

8.在项目开发和运行过程中,甲乙双方项目小组在完成阶段性后,有责任向双方项目领导小组成员提交阶段工作报告。双方项目领导成员有责任就项目小组的工作提出质疑和意见,并签署意见。

9.系统运行后,在没有明确一个实体承担CHINABOND的运行维护及营销任务前,甲乙双方领导小组负责系统的营销管理工作。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项目的建设开发过程中,双方领导小组有权监督和检查双方项目组的工作进程。

2.甲乙双方在系统开发与建设、运行维护和营销协议未签署之前,任何一方如若终止本备忘录所涉及的项目进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承担对方为此项目所承担的一切经济损失。

3.在项目建设期间,甲乙双方有义务协助对方完成第四项所规定的任务。

4.在项目开发期间,甲乙双方有义务就对方所承担的任务提供合理化建议与意见。

5.在系统运行期间,在没有明确一个实体承担系统维护任务前,为保证系统运行的及时与准确性,甲乙双方有义务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阶段性承担对方应付责任的部分工作。

6.CHINABOND系统信息版权属甲方所有,技术系统版权属乙方所有。

7.CHINABOND系统运行后,所有销售项目设定及标准由甲乙双方项目领导小组确定,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决定。

七、费用及双方权益:

为了使信息网能够尽快推出,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zhaiquan/zhaiquanzhaiwuchangshi/2012/0112/93794.html。并在运行中尽快完善,在没有明确一个实体承担项目的开发、运行维护和营销任务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费用和运行成本,原则上由双方各自进行核算,经项目领导小组审核认可后,由各方先行支付,以作为今后双方合作的基础。所涉及的费用及支付方式如下:

1.在项目建设期间,由双方各自承担己方承担任务的设计、开发、系统集成、开发设备等诸项费用,并经双方项目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2.项目开发完成后,先期运行所需主机设备暂由乙方提供,双方各自承担己方网络设备、终端设备及为此系统使用的线路租赁费,各方承担的上述费用需经双方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3.CHINABOND系统正常运行后,在没有明确一个实体承担系统的运行维护及营销任务前,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己方维护和管理人员的费用。并定期向项目领导小组提交维护工作报告。

八、本备忘录为甲乙双方合作建设并运营CHINABOND系统原则协议,此备忘录签署后,双方即组建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开发小组,有关设计、开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及市场开拓诸项具体工作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依照本备忘录的精神,另行协商、签署协议。

九、本备忘录为甲、乙双方合作中的重要文件组成部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十、本备忘录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署后各一份。

甲方: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北京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长: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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