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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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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放弃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债权人能否申请撤销?

时间:2012-04-18 21:14来源:Twiggy 作者:晓宇 中国法律网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据该条规定,继承人可以放弃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同时又规定:我不知道债权人的撤销权。“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由此可知,虽然放弃继承是继承人的一种法定权利,但继承人行使这项权利不能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否则放弃行为无效。

由于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致使你的债权无法实现,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放弃遗产的行为,要求返还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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