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犯罪的主观方面。本案中几名被告人主要为了对被害人刘某进行报复、教训以达到逞威风和寻求刺激而采取强拿硬要的行为。其主观目的是索要医药费,并以此来满足其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的心理。如果单纯、孤立就本案被告人强行索取钱财殴打他人的行为而言,的确也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但这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在其主观内容中处于从属地λ,不是其主观要件。被告人索要钱是为了让被害人赔偿其因中午被被害人打伤的医药费,只是采用强行索取的不当方式,所以逞强好胜,蛮不讲理的的动机更能体现被告人的主观特征。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从本案的起因及整个过程而言,被告人怀着报复教训被害人的心理,而聚众闹事强行索要被害人钱财来弥补其因中午受到的伤害,扣押身份证来填补其好强的心理,无不显示被告人具有流å的动机和目的。第二,本案中被告人本来存在可以获取更多的财物的机会,但其并û有实施。被告人如果具有抢劫的主观故意,其完全可以劫取被害人身上更多的财物比如手机。但被告人只拿两百元钱作医药费,并û有强行拿走被害人身上的手机,充分说明û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再者,在事情的起因刚发生ì盾并互殴时,两名被告人对付一名被害人并已将被害人打败,完全有抢劫的机会,但被告人并û有当场抢被害人的财物,只是回去以后心理觉得不解气,才于当天下午拉人找被害人算帐。第三,从本案发生的时间、地点看,在报复被害人和索取医药费过程中,时间是下午17点刚下班时间,其地点是在公司生活区大门口的公开的场合进行。一般而言,寻衅滋事“强拿硬要”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公共秩序,其犯罪地点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以强制方法随意拿要他人的财物。抢劫罪其犯罪地点多发生在偏僻场所,抢劫的行为人在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时,一般顾忌被害人周Χ的人员,其不希望其抢劫行为为他人所见。而本案各被告人的作案时间是在下午刚下班时间,地点都属于人来人往的公司生活区大门,根本不顾忌会被周Χ的人员看见,从侧面上可以反映被告人根本目的不是通过威胁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是为了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第四,被告人惹事生非并强拿硬要是以中午被被害人打伤索取医药费为借口。如果是有抢劫的主观目的,根本不需要借口,而且实施以上行为后也û有逃窜,仍然继续在该公司上班,如果是具有抢劫的主观故意,早应闻风而逃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