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
要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 元及利息 元,案件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
年 月 日被告因 向原告借款 元,并立有借条一份,约定 年月日 归还。但到期后,被告至今未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0) 字第 号
原告: 。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 。听听5000创业。
原告 与被告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 月 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 审判员 独任审判,于2010年 月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 的委托代理人 、被告 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债权类型 。
原告 诉称,被告因 资金困难,于 年 月 日向原告借款 元, ,约定借款期限至 年 月 日。到期后,被告未能按约归还,经原告多次催讨无果。现原告诉至本院,要求判令被告 立即归还借款本金 元并支付利息 元 。原告向本院提供借条一份,用以证明其主张事实。
被告 辩称,。
经庭审质证,被告对原告提供借条的真实性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据此,本院认定以下事实:我不知道创业人物。年月日,被告因 向原告借款 元,并于当日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年月日 归还。借款到期后,被告未归还借款。
本院认为,公民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息,事实清楚,且原告要求的利息也未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元及利息?元(计算至?年、月?日,以后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元,减半收取?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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