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爸爸1万多元6.7年了,有欠条,其中去他家要过几次钱,都是推脱以后还,我该怎么维权? 有一个前提你一定要注意,就是诉讼时效,欠条有效期是2年,现在都6.7年了显然过了诉讼时效了。弥补办法:要拿到最近你去找过他要账的证据(从最近一次你向他提出要钱,两年内诉讼有效)即可。 欠条没写还款日期更好,应该从你最近一次向他要钱算起,两年内有效但必须有证据能证明你向他要钱了,你说的应该有书面通知他付款的证明其实就是这个意思(但一定要能证明他确实收到了你的催款通知,打官司说白了就是打的证据)。这种官司要不了什么钱,你一起诉百分之百赢。就看最后的执行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去法院诉讼啊~~ 要法院人员通单给他 不给 就会强制执行 记得把利息都算上啊~~~ 再看看正规条款把 最佳答案检举 可用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手续是: 1.债权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债务人住所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基层人民法院。 2.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申请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与职务、住所等基本情况;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类别、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去法院诉讼啊 1、直接到法院诉讼 2、诉讼费50元 像你这样的情况最好马上到法院起诉。案由是借款合同纠纷。 时效是这样算的:因为欠条上没写具体还款日期,从债权人主张债权开始计算,两年债务人不还款的,时效超过。比如,你主张:11月1号还款,一般给对方10天的宽限期,也就是说,11月10日他还不还的,时效从2010年11月10开始计算,到2012年11月10你仍未起诉或者没有其它证据证明时效中断的,时效就超过了。 打官司的费用在地域之间有差别。一般是按照标的额计算,主张的还款数额越大,诉讼费用越高,像你这种情况,在东北地区的诉讼费也就几百块钱,如果胜诉的话,全由被告掏,你不必担心。 上面那位朋友说的支付令是个不错的选择,去法院可以申请。 (责任编辑:admin) |